报广东省教育厅同意, 我市原定于4月16-17日举行的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到10月份举行。 考生已缴纳的考试报名费将 按原缴费渠道全额退回,考生无需提出退费申请。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将适时公布10月自学考试的具体开考安排,考生需重新报考并缴费。已在停考过渡期的专业,停考过渡结束时间顺延半年。
因考试延期给广大考生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来源:韶关市招生考试中心)
温馨提醒:
疫情存在不确定性,4月考期的学员们尽可能选择广东省内广州市、韶关市以外的其他地区考场进行考试。大家一定要放稳心态,积极备考是重中之重,成功总是眷顾我们有准备的人,大家都辛苦了,不过还要继续加油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