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毕业证书遗失不予补发。考生可凭准考证号、有效身份证件(须与办理毕业证的证件一致)及密码登录我省自学考试网上办事服务系统,向省考办申请办理毕业证明书。提交申请后,考生可在20个工作日后登录该系统查询办理结果。如省考办审核通过,考生可自行下载、打印。
考生办理当次毕业登记手续后,因工作需要等情况要求开具学历证明的,可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网上办事服务系统(网址:www.eeagd.edu.cn/selfec/)申请办理。经省考办审核通过后,考生即可自行下载、打印加盖电子印章的相关证明。
自学考试毕业办理时间上半年为6月中旬,下半年为12月中旬。详细规定请参阅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首页关于毕业办理的公告。
考生取得同一门课程两次(或以上)合格成绩,原则上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记录高分成绩。
考生在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中记录的身份证号为15位,对办理毕业手续没影响,毕业证书上记录15位身份证号码;如果需要使用18位的身份证号码申请毕业,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考籍信息更正手续。
已用于办理过自学考试毕业的课程合格成绩依然有效,可继续使用办理其他自学考试的专业毕业,无需办理免考手续。
考生可以使用原来的准考证继续参加考试,无需再办新准考证。
按规定,申请自学考试本科毕业,必须提供国民教育序列的大专(或以上)的毕业证书和学历认证结果。
不可以。实践考核课程(包括毕业论文)必须在考生申请毕业的主考学校完成,并取得合格成绩。
考生未领取自学考试课程合格证不影响办理毕业手续。符合专业毕业条件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申请毕业。
来源:广东省教育考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