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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加强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04月29日

各地级以上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各主考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信息采集工作,严格考务管理,根据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善考生基本身份信息

考生基本身份信息是考生电子档案的重要内容,是考试实施的重要信息。为确保考试平稳顺利进行,自2018年6月起,在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http://www.stegd.edu.cn/selfec/)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自学考试准考证号将不能报考我省自学考试:

(一)无姓名的;

(二)无有效身份证件号码的;

(三)无性别的;

(四)无出生年月日的;

(五)无照片的。

请各地市考办认真、及时组织力量,做好考生信息变更申请的受理和审核工作,切实做好自学考试考生基本身份信息采集工作。

二、采集考生通信信息

自2018年6月起,今后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每次报名、报考均须采集考生联系电话(手机)、通信地址等通信信息。考生报考时填写的通信信息是当次考试各级自学考试办公室联系考生的重要渠道,考生必须认真、完整、准确地填写,因考生输入、确认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请你们将本通知内容及时向社会公布,并加强宣传,以便考生能及时了解并做好相关信息的完善和填报工作。

 

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4月1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各县(区)招生考试办公室,各主考学校自学考试办公室,香港考试及评核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