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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1月国家开放大学广东分部学士学位授予 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04月02日

各市、县电大,各基层开放大学,广东开放大学各学院、图书馆:

根据国家开放大学《关于2018年1月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国开学位〔2017〕3号)精神,我校结合实际,提出广东分部相关工作安排及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办理批次及授予对象

根据学生毕业时间,各市县电大(开大)报送相关材料分两批进行,第一批:符合条件的2016年1月至2017年7月的本科(专科起点)毕业生。第二批:将于2018年1月毕业且符合学士学位申请条件的国家开放大学本科(专科起点)学生。各阶段具体时间安排见下文。

二、报送学位材料

市县电大(开大)、各学院须向总部提交以下纸质材料:

(一)申请学位学生的《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申请表》;

(二)申请学位学生的学位论文;

(三)申请学位学生的《国家开放大学学位论文评审表》。

附件3和附件4,一式三份,两份交给开大教务处,一份交给学院。附件2一式两份,两份交给开大教务处。完成时间:第一批11月15日前;第二批12月5日前。

三、上传学位论文

市县电大(开大)论文指导老师将拟本学期申请学位学生的学位论文、论文成绩、论文评语等信息按操作指引(见附件6)的步骤,上传至国家开放大学新版教务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国开新版教务管理系统”)(www.jw.ouchn.cn)完成时间第一批11月15日前,第二批12月5日前。

注意:论文查重结果无需上传。

四、上报学位论文成绩

开大教务处教学计划科将本科论文成绩报给考务科,截止时间为12月1日。考务科按照总部考试中心要求按时报送课程成绩和学位论文成绩,通过电子邮件报送学位论文成绩至chenyl@crtvu.edu.cn,完成时间12月6日。

五、复审学位资格

(一)名单复审:开大教务处对市县电大(开大)上报的拟申请学位学生的名单进行资格复审,并汇总复审通过的名单,完成时间第一批:11月16日至30日,第二批:12月5日至14日。

(二)论文检测:开大教务处将市县电大(开大)提交上来的论文提交给图书馆,图书馆使用国家开放大学数字图书馆提供的账号对论文进行查重并反馈开大教务处。开大教务处将查重报告上传国开学位论文管理平台,完成时间:第一批11月16日至30日,第二批:12月5日至14日。

(三)学位复审:各学院专业负责人按照操作指引(见附件6)的步骤通过国开学位论文管理平台对相关专业的论文进行复审。主要审核论文成绩、论文评语、评审附件、查重报告(含查重率)等信息,并确定复审通过的名单,完成时间:12月1日至14日。

六、学位资格终审

开大教务处通过教务管理系统(CPS1.0)向国开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提交复审通过的名单,通过国开学位论文管理平台提交学位论文和查重报告,并将相关纸质材料按专业分类后报送至总部学位办公室,完成时间12月11日至15日。国开学位评定委员会将对学位资格进行终审,确定授予学位的学生名单。

七、国开学位论文管理平台权限分配

(一)市县电大(开大)权限分配

市县电大(开大)负责国开教务新系统的管理员分配本校国开学位论文管理平台的用户权限,教学部门和教务部门各分配一个账号,两个账号需提交开大教务处备案。

(二)各学院权限分配

开大教务处分配各学院国开学位论文管理平台的用户权限,一个专业分配3个账号,如有额外需求可根据实际情况向开大教务处提出申请。

八、工作总结

2018年1月1日前,各有关学院和分校报送2017年全年学位工作总结电子版和纸质版至开大教务处。开大教务处于3月1日前报送分部工作总结纸质版至总部。

九、注意事项

(一)非英语类专业毕业生申请国家开放大学学位时须通过以下任意一种学位外语考试:

1.国家开放大学组织的北京地区成人本科学士学位英语考试;

2.国家开放大学组织的合作高校相应专业学位英语考试;

3.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25分及以上);

4.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三级(PETS-3)或以上笔试(不含口试)。

(二)英语和商务英语专业毕业生申请学位时须通过以下学位英语考试之一:

1.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命题和国家开放大学组织的学位英语考试;

2.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四级(TEM-4)及以上等级考试;

3.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425分及以上)。

(三)部分本科专业的毕业生可选择申请合作高校学士学位,申请条件、程序和要求按照合作高校规定执行。申请合作高校学位的学生请认真阅读《合作高校学位申请注意事项》(附件5),并签字确认。

(四)汉语言文学、行政管理、广告学专业的学生,只能申请国家开放大学学位。申请以上专业学位的学生须符合国家开放大学学位申请条件,如学生已在2016年9月前完成论文写作和答辩,可按原武汉大学学位论文的内容格式和成绩的要求执行,2016年9月之后写作的学位论文需按照《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论文管理办法(试行)》(国开教〔2016〕11号)的要求执行。所有论文均需进行学术查重检测。

(五)2013年秋季及以后入学的公共事业管理(卫生事业管理)专业学生,只能申请国家开放大学学位。

(六)学生不能同时申请国家开放大学和合作高校的学位,只能选择其一,也不能在申请过程中变更学位授予单位。

(七)各分校、教学点要指定专门部门和人员负责学位工作,认真审核学生学位论文和学位申请材料,提交表格信息须真实完整,相应位置填写审核意见,签署负责人姓名和加盖单位公章,保证申请材料规范有序。表格关键信息不全、不规范、无盖章或无签字将视为无效,取消申请资格。

(八)各学院要加强对论文指导教师的培训,认真组织论文答辩,保证学生学位论文的规范和质量。从本学期开始,国家开放大学学位论文评审表(附件4)末页“分部复审意见”一栏中增添“主管校长(签名\章)”一项,需各学院将评审表签完意见盖好章后给分部分管教学的校长签名,无签字将视为无效。

十、联系方式

(一)开大教务处学籍科

联系人:魏韫怡

电话:020-83493139 ;QQ:99312530

(二)技术支持

联系人:许锦扬

电话:020-83593067 ;QQ:4827929

(三)国开学位论文广东分部群号码346762012